“枫桥经验”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方法,历经不同时期,适应各种矛盾变化,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,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,使“枫桥经验”在新时代不断丰富发展,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新时代新征程,我们要坚持好、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书写一个个基层治理的鲜活故事,铺就一座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,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
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,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,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。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生动地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民主内涵,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行之有效的表现方式。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从本质上讲就是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力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经验。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有效整合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所必需的各方力量,以多元共治为基本格局。在这个多元共治格局中,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,人民主体是重要特征,多方协同是力量源泉。党的领导必须建立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、社会各方广泛协同的基础上,人民群众是多元共治的主体力量和依靠力量。“枫桥经验”最大的特征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。“一切以人民为中心”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核心理念;“一切为了人民”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坚定不移的宗旨;“一切依靠人民”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生生不息的生命源泉;“一切由人民评判”是检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效果的根本尺度。依靠群众是“枫桥经验”生命力长久的主要原因。从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实践看,党的群众路线得到有效贯彻,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关系不断得到巩固。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充分展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,让人民群众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力量,让人民群众更广泛、更深入、更实质地参与民主协商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
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素,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现代化,法治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鲜明特征,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方法。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以自治、法治、德治、智治融合为基本方法。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“内生力”,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“硬实力”,德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“软实力”,智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“支撑力”。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融入了法治元素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必然包括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,大力培育法治化社会环境。一方面,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,弘扬法治精神,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,形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。另一方面,我们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。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,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,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,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。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正是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、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的过程。只有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法治社会的主体,全社会法治意识、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普遍形成,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,用法治的进步保障亿万百姓的美好生活。
以“枫桥经验”完善基层治理
习近平总书记在枫桥镇考察时强调,要坚持好、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,紧紧依靠人民群众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以矛盾化解为基本内容,以平安和谐为最终目标,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方法。新征程上,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要展现新气象、实现新作为,必须准确把握“枫桥经验”的精髓要义,传承创新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工作方法,打好基层治理的“组合拳”。